关于要求各单位报送本科合格评估整改工作总结的通知

2016年09月08日 09:37  点击:[]

陕商院评函【2016】2号

各教学单位、各职能部门:

从去年10月15日我校接受本科合格评估专家组现场考察结束起,学校评建工作进入了为期一年的整改期。按照学校《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方案》的安排,学校在2016年10月底前要对一年来全校整改工作进行总结验收,形成《评估整改工作总结报告》,报送教育部评估中心。

根据2016年9月2日学校“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整改验收及总结工作”专题会议的要求,为更好总结、凝练评估整改做法和取得的成绩,进一步巩固评估及整改工作成果,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稳步提升,根据校领导指示,要求各教学单位、各职能部门对本单位一年以来的评估整改工作进行总结梳理,形成总结报告,报送学校教学评估中心。在此基础上,学校将组织撰写我校《本科合格评估整改工作总结报告》并报送教育部评估中心。

具体要求如下:

1.各单位要对应专家提出的问题、结合本单位整改计划和日常教学及管理工作,对一年以来的整改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,形成本单位“整改报告”,2016年9月30日前报送教学评估中心(报告纸质稿由单位负责人签字、同时提交电子稿)。

2.材料要简洁充实,注意凝练总结,对采取的措施、修订或出台的制度文件、修订的流程、取得的实效等进行说明,要有详实的数据。

3.初稿形成后要在本单位进行讨论修改。总结、梳理和撰写本单位《整改总结报告》的过程,就是对评估及整改工作进行总结、凝练、提高的过程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。

学校评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

教学评估中心

2016年9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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