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校与陕西中医药大学申报的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获批

2017年11月17日 14:45  点击:[]

2017年11月15日,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2017年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遴选结果。我校申报的“陕西中医药大学、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”获批准,申报的药学、中医与中药学、化学工程这三个学科成功进站。

自我校正式启动此项申报工作,学校领导十分重视并严格根据《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》(陕教规范〔2014〕10号)《关于开展2017年度“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”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陕教位办〔2017〕2号)等相关文件,积极准备。后经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组织开展的2017年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遴选,并经专家评审这一重要环节,确定了陕西中医药大学、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等32个为2017年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。获批的示范工作站将由省教育厅、省学位委员会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省科技厅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授牌。

“陕西中医药大学、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”是我校获批的首个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。该工作站的建设,对促进校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、培养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医学人才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。对于我校进一步推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起到了极大的鼓舞作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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