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有效防范和严肃处理高校在评估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?

2014年05月26日 15:51  点击:[]

答:为有效防范和严肃处理高校在接受评估中出现的各种弄虚作假行为,在总结借鉴以往评估经验的基础上,合格评估从理念层面到管理层面,再到具体操作层面都进行了更加合理的制度设计,主要包括:

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,进一步引导高校树立学校是质量保障主体的理念,使高校自觉自愿接受外部质量评价,并常态化地推进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。

二是加强纪律规范。教育部印发《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调研工作纪律的通知》(高教司函[2009]230号),对参评学校提出了评估纪律要求,专门针对可能出现的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加以规范。

三是实施“阳光评估”。合格评估相关政策文件与实施办法、评估标准、评估程序和活动、评估专家名单、学校自评报告、教学基本状态有关数据、专家组评估报告以及评估结论等,均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开。教育部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,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
四是建立项目管理责任制度。合格评估各利益方在项目管理中各负其责,相互监控。既有评估机构,专家和学校对整个评估组织过程的监督、检查制度,又请相关行业人员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观察员,对评估中专家行为、学校行为和组织工作进行监督。

五是实行一票否决制度。评估过程中一旦发现参评学校有数据造假、材料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,经查属实,实行一票否决,该学校评估结论视为“不通过”。

六是组建评估专家委员会。该委员会的一项职责是受教育部委托监督检查参评学校、评估专家以及评估组织机构工作的规范性、公正性,检查评估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。

 

上一条:学校整改工作在合格评估中有何作用? 下一条:教育部对评估纪律提出了哪些要求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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