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对评估纪律提出了哪些要求?

2014年05月26日 15:48  点击:[]

答:为了减轻参评学校的负担,营造风清气正评估的良好风尚,教育部印发了《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调研工作纪律的通知》(高教司函[2009]230号),对评估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,这些要求在合格评估全面实施阶段依然有效。主要内容为:领导不迎送专家,不安排各种形式的宴请,不安排接见,学校不召开汇报大会(包括开幕式和闭幕式),不组织师生文艺汇报演出,不造声势(包括校内张贴欢迎标语、悬挂彩旗等),不送礼物,不超标超规格安排食宿,专家组不组织学生现场考试等。

 

上一条:如何有效防范和严肃处理高校在评估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? 下一条:合格评估工作为何强调学校要有“平常心、正常态”?

关闭